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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施办法
作者:发布日期:2024-03-13点击数:

一、《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指导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标准》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集、汇总、上报《标准》的有关数据。
二、本《标准》在主管教学院长领导下,由体育教学部协同各相关部门、各教学系部组织实施。各测试项目的成绩,由体育教学部汇总,并按照 《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郑州华信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对达到及格以上成绩的学生颁发证章。《标准》的整个实施工作记入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项评优和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标准》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标准》成绩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四、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县市级医院),体育教学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对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学分评选,毕业时《标准》成绩可记为满分,但不评定等级。
五、在实施《标准》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健全各项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对生病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必须有县市级医院证明)。
六、体育教学部每年底直接将全校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报送至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再上报给河南省高校体协。上报数据的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由体育教学部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七、参加健康测试教职工的工作量计算方法
(一)对没有体育课学生的测试,教职工要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周六、周日)进行测试。测试计量按照15人/单位补助1学时标准。
(二)学院将补贴费用按照公共体育教学部提供的测试签到表计算教师的工作量,在年终与绩效奖金同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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